印记

我想和你们分享约翰福音叁章叁十二至叁十叁节:

32:『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,只是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。』
33:『那领受他见证的,就盖上印,证明神是真的。』

最近有一位圣徒送我一本书,我翻了几页,觉得很喜欢,就立刻写上自己的名字,彷佛盖上印一样,证明这本书是归我所有的。从此以後,无论谁看到了这本书,他就知道我是这本书的拥有者,因为书上印着我的名字。

叁十叁节说,『那领受他见证的,就盖上印,证明神是真的。』谁能证明神的存在呢?神能证实神的真实呢?就是我们这一班有圣灵作印记的人。当我们信入耶稣基督的那一刻,圣灵的印记就盖我在我们的身上,把我们从世界中分别出来,成为属一班神的子民。当人看到我们的时候,因着看到我们身上的印记,就知道我们这班属神的人是碰不得的,因为神是我们的拥有者,神在我们身上有绝对的拥有权。我们不能再属於任何人了,也不能再属於任何的事物了,既然神用他的印记印了我们,我们的一生就是属於主了。

圣灵的印记在我们的身上,也成为一个见证,叫人知道这位神乃是真实的。神是肉眼看不见的,也是人摸不着的,人怎麽能相信神的存在和真实呢?感谢主,我们这班带着圣灵印记的人,将神的真实见证出来了。人虽然看不见神,但是人看得见我们;因着看见了我们,也因着看见圣灵在我们身上的印记,人就不得不相信,神的确是真实的。

基督徒存在的价值相当高,因为我们是这位活神的见证人。不仅我们领受了神的见证,使我们能接受圣灵的印记;(叁33)也因着在我们身上圣灵的印记,我们也成为神的见证,使别人也能让圣灵将印记盖在他的身上。而这些让圣灵将印记盖在他身上的人,又成为神的见证,叫更多的人也得着圣灵的印记,并且也要成为神的见证。这是一个何等奇妙、荣耀的循环!

我们身上是有圣灵作印记的,我们这班人是有所属的。但愿我们能告诉主,「主阿,谢谢你得着了我,并且一次永远地得着了我。主阿,我身上是带着印记的,我不能再属於这个世界了,我这个乃是单单地属於你。主阿,愿你得着我的一生,作你荣耀的见证和显出。阿门。」

继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