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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力
我想和你们分享约翰福音四章叁十九至四十二节:
39:『那城里有好些撒玛利亚人信了耶稣,因为那妇人作见证说,他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,都给我说了出来。』
40:『於是撒玛利亚人来到耶稣跟前,求他同他们住下,他便在那里住了两天。』
41:『因耶稣的话,信的人就更多了。』
42:『他们便对妇人说,现在我们信,不再是因你的话,因为我们亲自听见了,知道这位真是世人的救主。』
记得前几天过农历新年的时候,我四岁的小女儿看见有人在路边烧香、祭拜、烧纸钱,她就在众人面前大声地说,「他们是不是在拜偶像?」我当时很不好意思,觉得十分尴尬,不知道该说些什麽。
这件事让我反覆思想了很久。我问自己一个问题,「为什麽我没有女儿那麽天真?为什麽我不敢像我女儿一样说同样的话?为什麽我不敢起来为真理辩护?」我觉得非常羞愧,并不是因为女儿说了那句话,而是说那句话的竟然是我的女儿,而不是我这个信主多年、爱主多年、甚至愿意奉献给主的基督徒。我万万也想不到,我竟然连自己的小女儿都不如!
叁十九节说,『那城里有好些撒玛利亚人信了耶稣,因为那妇人作见证说,他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,都给我说了出来。』对撒玛利亚妇人来说,为耶稣作见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因为耶稣把她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说了出来。她素来行了什麽事呢?四章十八节说,「她有过五个丈夫,如今有的还不是她的丈夫。」所以对她来说,为耶稣作见证是一件羞耻的事,因为谁愿意把自己的隐私暴露出来呢?然而当这位妇人作见证的时候,她似乎不觉得羞耻,反而觉得荣耀,因为她到城里对许多人作见证,以致许多人都因着她的话而信了耶稣。(四39)
是什麽缘故,使得撒利亚玛妇人的话那麽有能力,使得许多人能够信入耶稣,甚至还要求耶稣同他们住下呢?并不是因为撒玛利亚妇人有什麽高言大智,也不是因为她有什麽特别高的身分或地位,而是因为她不以福音为耻。当她向众人作见证的时候,她不因着将耶稣为她所作的事说出来而感到羞耻,这就是她的话充满能力的地方。
使徒保罗在圣经里也说,『我不以福音为耻,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信的人…』(罗马书一章十六节)什麽时候我们不以福音为耻,什麽时候福音就成为神的大能,要拯救一切信的人。许多撒玛利亚人信入了耶稣,就是因为在他们中间有一个不以福音为耻的妇人;因着有这样一位不以福音为耻的妇人,神的大能就能震动整个城,以致许多人都被神的大能所征服,而信入了耶稣。
但愿我们能告诉主,「主阿,求你给我一个心志,不以你的福音为耻。不论我在什麽样的处境里,不论我面对什麽样的人、事、物,我都愿意放胆地为你作见证,向人宣扬你在我身上作了何等奇妙的事。我愿意让人知道你的作为,我愿意你的名被高举,我愿意许多人因着我而信入你。主阿,求你赐给我恩典,阿门。」
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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